長城遭破壞經常成為社會熱點,國家文物局就此開展專項督察,并將相關案件納入整治范圍。記者12日從國家文物局了解到,一批破壞長城本體及環境風貌的重大違法案件被依法嚴肅查處,長城沿線各省份長城保護經費已納入省級財政預算。
從國家文物局通報的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專項整治行動(2016-2018年)情況看,查處涉及長城重大違法案件包括:內蒙古自治區關閉阿拉善左旗明長城保護范圍內破壞文物環境風貌的20多家采石企業;陜西省查處榆林市公路建設破壞長城案,20名相關人員被嚴肅追責;河南省查處輝縣市趙長城遭破壞案,24名相關人員被追責或刑事拘留,違法設施全部被拆除。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長陳培軍介紹,國家文物局于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組織長城執法專項督察及“回頭看”,通過量化考核、實地督察、問題反饋、督促整改等方式,對長城沿線15個省份的長城段落認定與公布、“四有”工作、監管機制、政府責任等內容實施專項督察,推動解決了一些長期沒有解決的難點問題。
其中,長城沿線各省份的長城保護經費納入了省級財政預算。比如,北京每年長城保護經費約1.2億元;內蒙古建立了省級長城保護專門機構,并將長城保護納入政府考核體系。
另外,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山東、河南、青海、寧夏等省份,將長城核定公布為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比例達100%;長城沿線13個省份文物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建立聯動機制,河北、山西等省文物部門與公安機關聯合開展打擊盜賣長城磚專項行動;北京、天津、河北建立京津冀長城執法協作機制,共同加強三省市交界地帶長城保護。 (記者李政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