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省大氣辦對第五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中環境問題突出的昌黎縣、大城縣、平泉市3個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公開約談。
近期,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十分嚴峻,為嚴厲打擊涉氣環境違法行為,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省生態環境廳于2019年3月5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啟動第五輪大氣環境執法專項行動,截至3月17日完成第一階段現場執法工作。執法檢查發現,一些地方環境問題突出,尤其是昌黎縣、大城縣、平泉市3個縣(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物料揚塵、施工揚塵等問題數量全省排名位居前列。
會議通報了被約談3個縣(市)2018-2019年秋冬季(2018年10月-2019年2月)以來,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及生態環境部藍天保衛戰強化監督、省大氣環境執法檢查發現問題情況和露天焚燒火點數量情況。其中,昌黎縣空氣質量綜合指數5.56,同比不降反升1.46%,PM2.5平均濃度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不降反升1.85%;大城縣空氣質量綜合指數7.18,同比不降反升10.63%,PM2.5平均濃度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不降反升1.41%;平泉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5.13,同比不降反升2.29%,PM2.5平均濃度50微克/立方米,與去年同期持平。
會議指出,各地要結合交辦問題整改情況,堅持嚴而又嚴、細而又細的標準,對轄區內所有影響大氣環境質量的企業和點位進行認真梳理,加強分析研判,進行拉網式、體檢式排查,確保無死角、零遺漏。要堅持人防與技防相結合,充分發揮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作用,充分利用衛星遙感、視頻監控、無人機、在線監測等技術手段,切實暢通污染舉報渠道,提高污染舉報獎勵標準,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準確制導,精準施策。
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好治污的主體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深入了解掌握一線情況,對標對表上級要求和大氣治理目標任務,在散煤管控、工業企業達標排放、高架源管控、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揚塵污染治理、秸稈垃圾露天焚燒管理、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錯峰生產等問題上認真謀劃,深入研究,靠前指揮,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