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都市報訊(記者張輝)2月25日至3月2日,秦皇島市昌黎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韓某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重大涉黑案。該案為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秦皇島地區涉案人數最多、罪名最多、犯罪事實最多的涉黑案件,共涉及33名被告人、14項罪名、30多起犯罪事實及多起違法事實。
據昌黎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以來,被告人韓某某糾集許某、張某、劉某某、楊某某等人,在秦皇島市北戴河新區、撫寧區多次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被告人韓某某為首的較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人數眾多,組織、領導者明確,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該組織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大肆進行尋釁滋事、隨意毆打謾罵他人、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秩序,社會危害極大。
被告人胡某、于某某、白某身為公職人員,涉嫌貪污、濫用職權等職務犯罪,并涉嫌串通投標罪。
公訴機關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標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幫助毀滅證件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包庇罪、窩藏罪;強奸罪等14項罪名對韓某某等33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
該案由三名審判員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7人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審理,歷時6天,由33名被告人、39名辯護律師參與的庭審工作順利完成。庭審共出動警力200多人次、參與保障人員100多人次,這也是昌黎縣人民法院歷史上庭審時間最長、參與保障人數最多的一次庭審。
昌黎縣人民法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