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下午,威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在Y687鄉道執行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查處任務。14時40分,一輛冀A牌照灰色“雪鐵龍”轎車由北向南左搖右晃地駛來,在發現執勤民警后更是走走停停,這一異常情況更加重了民警的懷疑,執勤民警立即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駕駛員張某在將車輛停穩后,不慌不忙地從隨車攜帶的水杯里倒了一杯水,顯得非常淡定從容,并宣稱自己沒有飲酒,在與民警的交談中仍不時地倒水喝。然而,經呼吸式檢測,張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49.5mg/100ml,面對鐵一般的事實,張某如實交代了自己喝了半杯白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違法事實。
經查,張某出生日期是1971年2月,持有C1準駕車型的駕駛證,然而,初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日期卻是2018年7月底,是一名駕駛證仍在實習期的“老司機”。目前,張某因實習期內飲酒駕駛機動車,不僅駕駛證被一次性記12分,而且被處以注銷駕駛證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