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騎手給李先生女兒發出的短信 受訪者提供
李先生介紹,12月17日19時許,他女兒李羽(化名)使用美團外賣軟件訂餐,外賣送到時,是李先生的愛人收取的。配送完成后,李羽很快收到騎手尤某的污穢信息,內容涉及對李先生愛人及李羽本人的性騷擾,且連發十余條。
李先生告訴澎湃新聞,當晚了解情況后,他和女兒當即致電美團外賣客服進行投訴,并要求對方報警,客服回應稱“會向上級反映”。12月18日一早,美團外賣工作人員向李羽電話致歉,但李先生認為事件并未得到實質性解決,遂于當日下午攜相關短信證據,前往阜城縣公安局城鎮派出所報案。
李先生提供的警方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五項之規定,決定對外賣騎手尤某(男,23歲)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阜城縣公安局城鎮派出所工作人員確認了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真實性。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