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項規定包括嚴格課程設置、嚴格教學規范、改革教學方式、嚴格作業布置、改革評價方式、嚴格組織考試、重視習慣培養、做好小幼銜接、加強校本教研、注重社會宣傳等十個方面。
根據規定,各小學不得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學校開設的地方課程、校本課程應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審批,未經審批不得實施;一年級新生入學后要堅持零起點教學,語文、數學、英語等各門課程都要嚴格按照課程標準和教科書的規定目標進行教學,不得自行增加教學內容、提高教學要求、加快教學進度;倡導自主合作探究教學方式,重視學生個性體驗和經驗,為學生提供豐富多彩的校園活動。
此外,在作業布置上,不搞機械性的重復訓練,要保證多數學生能在課內完成書面作業,其余學生也能在校內完成,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嚴格控制一年級學生在?;顒涌偭?,確保學生每天睡眠10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