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警方介紹,2017年12月,廊坊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緝毒大隊辦案時接到舉報線索,犯罪嫌疑人李某龍多次在三河燕郊販賣冰毒,該緝毒大隊遂立即聯合三河刑警大隊成立專案組,全力對李某龍展開偵查。經過4個多月的摸排,終于查清李某龍伙同路某、金某等人共同從云南販毒回燕郊售賣的犯罪事實。
2018年4月23日,辦案民警獲悉,犯罪嫌疑人李某龍、路某、金某等5人乘飛機抵達云南,聯系購買冰毒,并將車輛開到緬甸后改裝藏匿冰毒,再由李某龍雇傭司機鄭某、吳某運輸毒品回三河燕郊。獲取這一重大線索后,4月26日,辦案民警輾轉來到云南秘密展開工作,初步確定了嫌疑人往來緬甸的通道和所駕乘車輛的車型。5月5日,辦案民警在大廣高速冀豫交界處設伏,當日20時30分,嫌疑人及車輛經過冀豫收費站,民警隨即駕車尾隨嫌疑車輛快速駛入河北界,21時30分,嫌疑車輛駛入威縣服務區準備加油,民警抓住有利時機,一舉將司機鄭某、吳某控制,隨后民警押送嫌疑車輛抵達燕郊,并在面包車尾部底盤夾層內當場查獲冰毒41袋、重21千克,麻古1袋、重20克,與此同時,三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立即展開行動,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龍、路某、金某等5人,同時在李某龍家抓獲敖某等5名吸毒人員。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李某龍(男,35歲,河北三河市人)、路某(男,31歲,北京平谷區人)、金某(男,31歲,北京平谷區人)交代了合謀赴緬甸購買冰毒21千克回三河販賣的犯罪事實。期間,李某龍出資60萬元在云南購買面包車,后將車輛開到緬甸改裝后將冰毒藏匿在底盤夾層內,同時以7萬元和10萬元雇傭司機吳某(男,49歲,河北三河市人)、鄭某(男,37歲,內蒙古錫林郭勒盟人)開車運送毒品的犯罪事實。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