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兵)自家的客廳和臥室的天花板上面,忽然被樓上鄰居砌了兩堵厚重的磚墻,這下子,樓下的住戶坐不住了。11月29日,記者從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了解到近日審結的一起民事訴訟案。
王先生和江某同住省會某小區,是樓上樓下的鄰居。2016年3月份,江某開始進行室內裝修,居住在樓下的王先生發現,江某運送了大量明令禁止使用的黏土實心磚上樓。為此,王先生來到樓上的裝修現場查看了一番。王先生發現,江某已將室內衛生間原承重梁下墻體全部拆除,并外移0.8米用黏土實心磚砌筑一堵長約3米高至房頂的實心墻體,估算重量超過2噸,而在此下方,就是王先生家房屋臥室的天花板,無任何支撐結構。
與此同時,王先生發現江某還在客廳中間位置用黏土實心磚砌筑了一堵長3.5米高至房頂的實心墻體,估算重量也超過了2噸,而該墻體下方,則是王先生房屋客廳的天花板。王先生覺得,江某如此裝修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并未取得相關設計方案及安全許可,嚴重危及自己的住宅及人身安全。
起初,王先生出于鄰里和睦考慮,與江某多次溝通,并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希望能夠調停,但江某置之不理繼續施工。相關部門現場查看后,責令江某停止施工、恢復原樣,履行法定報批手續,但江某隨后依舊堅持違法施工。
無奈之下,王先生于今年10月份向長安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江某將房屋恢復原狀。
經過法院審理查明,江某房屋的房產本附圖中顯示,其中客廳東面確有一道南北墻,與之九十度相連的衛生間的隔墻后有壁櫥,對于上述兩道墻江某承認在交房時開發商并未建造。2016年4月,江某將原隔墻拆除進行北擴,自行壘了客廳東面的一道墻及與該墻九十度相鄰的衛生間隔墻。法院認為,江某并未像其所說的完全按照房產本所附圖紙進行建造,其次,在房屋交付十幾年后才自行建造,并非屬于恢復原狀,而是實際進行改造,且其改造應根據相關法規,必須符合報批法定程序且不影響相鄰方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從行政部門出具的停工通知等文件可以顯示,江某在自家房屋內的建造行為并不符合法律規定。
最終,法院判決江某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拆除在其房屋內自行建造的兩道墻體。記者了解到,目前江某已經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