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收入掛鉤
建立健全人員聘用、崗位、職稱、執業醫師、護理人員和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統籌考慮編制內外人員薪酬待遇,推動落實編制內外人員同崗同薪同待遇。按照體現崗位差異、兼顧學科平衡、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公立醫院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分配,可按照規定的基礎績效工資標準執行,也可自行設置基礎績效工資標準,或者不設置基礎績效工資、全部用于獎勵。按照有關規定,公立醫院可探索實施項目工資、協議工資、年薪制等分配方式。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
管理:探索成立多部門組成的醫院管理委員會
在建立健全醫院治理體系方面,《方案》首先指出,要明確政府對公立醫院的舉辦職能。探索公立醫院管辦分開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探索通過組建由政府負責同志牽頭,政府有關部門、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組成的醫院管理委員會或成立醫院管理局等方式,強化政府對公立醫院的舉辦職能,統籌履行政府辦醫職責。政府行使公立醫院舉辦權、發展權、重大事項決策權、資產收益權等,審議公立醫院章程、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實施、收支預算等。
政策:落實對中醫醫院投入傾斜
制定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合理控制公立綜合性醫院數量和規模。全面落實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政策,充分發揮中醫藥優勢,細化落實對中醫醫院(含民族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逐步償還和化解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長期債務。建立公立醫院政府績效投入補償體系。通過實施藥品耗材限價采購、開展重點藥品監控、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規范診療行為等措施,為降低藥品、耗材等費用騰出空間,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
創新: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
積極探索公立醫院編制管理創新。按照有關規定,選拔任用公立醫院領導人員。逐步取消公立醫院的行政級別,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建立適應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著力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推行公立醫院院長目標年薪制,年薪水平由衛生計生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對單位和個人任期考核評價結果、個人履職情況、職工滿意度以及公立醫院醫療數量、服務質量、出診量、醫療費用控制、醫德醫風、患者滿意度等績效考核情況,按照不超過本單位職工年平均收入水平的3倍左右核定,由同級財政全額負擔。加強對同級直屬醫院綜合績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定期組織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以及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醫保支付、績效工資總量以及院長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
監督:建立各級各類醫院“黑名單”制度
與此同時,《方案》也提出了要強化政府對醫院的監管職能。重點加強對各級各類醫院醫療質量安全、醫療費用以及大處方、欺詐騙保、藥品回扣等行為的監管,建立“黑名單”制度,形成全行業、多元化的長效監管機制。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亂收費、不良執業等行為,造成重大醫療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嚴重違法違紀案件,嚴重違反行風建設的行為,要建立問責機制。
標準:公立醫院嚴禁舉債建設和豪華裝修
強化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醫療服務監管職能,完善機構、人員、技術、裝備準入和退出機制。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發揮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逐步將醫保對醫療機構服務監管延伸到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從嚴控制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建設標準和大型醫用設備配備,嚴禁舉債建設和豪華裝修,對超出規模標準的要逐步壓縮床位。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規模,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10%。強化對公立醫院經濟運行和財務活動的會計和審計監督。健全非營利性和營利性社會辦醫院分類管理制度,加強對非營利性社會辦醫院產權歸屬、財務運營、資金結余使用等的監管,加強對營利性社會辦醫院盈利率的管控。
步驟:明后兩年開始試點推進
在推行時間節點上,《方案》明確,整體分方案制定、試點推進、全面推開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方案制定(2017年11月-12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結合自身實際,及時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工作機制、具體步驟和要求等。第二階段:試點推進(2018年1月-2019年12月)。各市遴選確定2-3家公立醫院作為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單位,鼓勵先行先試和改革創新。省衛生計生委組織對試點單位工作開展情況的驗收評估,適時在全省推廣擴面。第三階段:全面推開(2020年1月-2020年12月)??偨Y試點經驗,完善政策措施,在全省范圍全面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進一步推動公立醫院體制創新、制度創新和機制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