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檢察院推動成立了由區委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崇禮區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領導小組,同時出臺了兩個專門文件。根據文件要求,各鄉鎮、各主管部門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總責;勞務派遣用人單位直接對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負主體責任。針對施工方,文件規定:對有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記錄的施工企業,取消其投標資格;施工企業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工程款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不得由包工頭代發;嚴禁建設單位違法分包工程,嚴禁施工企業出借資質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組織和個人,因此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施工企業承擔全部責任,并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僅今年1-10月,崇禮區檢察院已為農民工追回拖欠工資4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