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為了幫人要賬,強行住到他人家中一周時間,這樣粗暴的要賬方式,讓兩人最終進了監獄。這是記者昨日從藁城區法院了解到該院近日審結的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件。
家住藁城區的賀女士,今年初曾向男子夏某借了不少錢辦事,到了雙方約定的還債日期后,因故一直未能將錢還給夏某。夏某并未通過正規的方式去找賀女士討要欠款,而是委托給武某幫忙要賬。
“接了活”的武某,隨后指使翟某和李某,于2月25日強行住到了賀女士的家中,表明不給錢就不走,任憑賀女士如何催趕都不離開。3月3日18時許,無法忍受的賀女士撥打了報警電話求助,翟某和李某迅速被公安機關控制。而指使他們要賬的武某則逃跑了。
10月20日,藁城區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翟某、李某以替他人索要欠款為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應予懲處。翟某、李某當庭自愿認罪,取得賀女士的諒解,可對其酌定從輕處罰。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判決翟某和李某分別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各判處拘役四個月。目前,判決已生效。(記者 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