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記者楊佳薇)“有了這個系統,哪個用戶在什么時間竊電,都可以追蹤到。”進入冬季,正值取暖用電高峰期,也是竊電與違章用電的高發期,昨日,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開展了“依法用電、竊電違法”為主題的反竊電專項活動。
精確“追蹤”竊電用戶
和往年不同,今年開始,河北電力公司用電信息采集系統將可以精確“追蹤”竊電用戶,進入河北電力公司用電信息采集系統,可以看到每個小區和用戶的電表情況,“當某個小區的電損過高時,就可能出現竊電現象,我們就可以通過系統進行清查。”昨日,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通過清查可以確定到具體用戶的電表開蓋情況,以此確定竊電的時間。
竊電行為與盜竊同罪
“每年的供暖季和夏季,都是用電高峰期,也是竊電高峰期。”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除了自主竊電,還有一種情況是不法人員冒充供電公司或環保公司人員,聲稱通過更改智能電表可以幫助用戶節能,供電部門提醒廣大居民切勿上當受騙,更改電表內部結構造成用電量數據變化屬于竊電行為,后臺監控系統會監測出電表的各項信息,居民將承擔竊電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并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竊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情節的,公安機關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竊電數額較大,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很多竊電者都沒有意識到,雖然電看不見摸不著,但它也屬于商品,因此,竊電行為與盜竊同罪。
多措并舉嚴查竊電
據了解,以下這些行為屬于竊電: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繞越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用電;偽造或開啟供電企業加封的用電計量裝置封印用電;故意損壞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故意使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不準或失效;將電費卡非法充值;擅自變更用電容量、變比等用電設備參數用電,造成電費損失的;擅自變更用電類別用電,造成用電損失的;采用其他方式、方法竊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