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期來,據河北省消費者協會官網案件信息顯示,因消費者(買家)通過網絡方式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后,遭遇賣家產品標注不實或夸大其詞的宣傳,主張退貨卻被限制、屏蔽,甚至被拉黑,平臺服務者責任意識不到位等問題經常發生。消費者對此苦不堪言,已經成為新的焦點和難點問題。為此,對于即將到來的“雙十一”,省消協提醒消費者,網絡購物雖方便快捷,但在購物時還是要理性消費,增強維權常識。
謹慎對待“返還費用” 規避消費陷阱
有的網絡賣家為獲取買家的好評信息,蠱惑買家先行拍下產品并給予星級評論后,可返還全額或數額不等的費用,營造不實服務等級的假象,進而達到誘導其他不特定潛在消費群體的購買行為而獲取利益。
建議消費者不要貪圖小利,要秉承誠信務實的態度,真實、準確、客觀地反映并記錄所購商品的信息,向潛在消費群體進行消費預警,避免落入賣家的消費陷阱或成為賣家“刷信”的工具,甚至觸犯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行政規定等。購物前,應多渠道、多角度全面關注了解商品的信息及價格變化,不要被明顯的低價格所誤導,特別對于預付定金的情形,要謹慎下單。
選擇信譽度高的賣家 避免因差評頻受電話“轟炸”
據消費者反映,當發現賣家所售商品貨不對版、標識不符等情形并要求退換貨時,卻遭遇了賣家的拒絕,有的被直接屏蔽,有的甚至被拉黑。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當買家給予差評信息且不接受賣家返現或不予更改評論時,被賣家數次、數十次騷擾,甚至語言侮辱的情況較有發生,消費者不堪其擾。
建議盡量選擇信譽度高的賣家購買并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渠道進行支付;避免使用“二維碼”或直接向賣家支付;及時更新賬號密碼,不隨意點擊手機短信中的網址鏈接;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絡盜取個人賬戶信息;手機或電腦要安裝殺毒軟件,最大限度地攔截木馬和釣魚網站;妥善保管聊天記錄、電子訂單、付款記錄等電子數據及相關維權憑證。
勿被賣家“牽著鼻子走” 及時投訴維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據消費者反映,當其與賣家產生消費糾紛并要求網絡平臺方面協調處理時,有的平臺表現為不禮貌、不耐煩,有的在向賣家反饋一兩次后,就沒了結果,致使買家喪失了最佳退換期,甚至有的要求雙方彼此協商處理,這種處理方式,遠遠失去了服務者的責任意識,同時也暴露其義務履行不到位和誠信意識的缺失。
對此,省消協建議消費者,當合法權益遇到消費糾紛且與賣家無法達成和解時,及時尋求網絡交易平臺的幫助,或向平臺所在地有關行政部門、消費者組織進行申訴或投訴,涉及刑事問題的,積極向公安機關報案,主張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此外,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營造安全放心的互聯網絡消費環境,省消協建議有關行政部門進一步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嚴厲打擊網絡銷售過程中存在的違法消費侵權行為,全方位監管并規范網絡經營者的不良經營行為,營造安全放心網絡交易消費環境。同時,網絡經營者要守法經營,自覺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準則和服務規范,自覺抵制并監督本行業不規范經營行為的發生。而作為網絡交易平臺的提供者,則要樹立服務意識和法律意識,自覺抵制利用網絡平臺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制訂嚴格規范的網絡經營準入規則和服務措施,定期會同有關行政部門進行自查自糾。(記者呼延世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