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0月29日電(記者鞏志宏)河北辛集市環保執法人員近日查處一起化工企業將屬于危險廢物的廢堿液非法轉運處理的案件,并發現這家企業存在非法處置廢甲醇鈉包裝袋、露天存放煙道灰等多項環保違法行為,環保部門對這家企業合并處罰240萬元。
記者從辛集市環保局了解到,辛集誠宇化工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位于辛集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主要生產熒光增白劑和醫藥中間體。今年4月,這家公司就因原材料違規存放發生泄漏受到環保部門處罰。9月13日,辛集市環保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該公司非法轉運廢棄物,執法人員立即展開蹲點監控,并查獲一輛裝有21噸廢堿液的罐車。
經調查發現,這家企業將生產環節產生的廢堿液非法轉運到河南沁陽營鐸化工廠,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7》,廢堿液為危險廢物,但執法人員發現,接收廢堿液的河南沁陽營鐸化工廠只是一個生產、銷售硫化鈉的企業,并無危廢處理資質。
辛集市環保局執法人員隨后檢查發現,辛集誠宇化工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還存在著脫硫除塵防治設施未按規定正常運行、200公斤煙道灰露天存放、非法處置廢甲醇鈉包裝袋等行為,給當地的環保工作帶來惡劣影響。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相應條款規定,辛集市環保局對辛集誠宇化工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作出合計處罰240萬元的決定。目前,這家公司已繳納全部罰款,正在停產整頓,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