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網訊(記者 鮑娜軍)近日,趙縣公安局查處一起妨害公務案。王某因妨害公務于9月26日被趙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9月14日晚,趙縣交警大隊在縣城開展交通安全檢查。20時10分許,在柏林街與石塔路口,執勤交警曹現軍發現一轎車駕車人王某(女)未攜帶駕照,遂告知其“未攜帶駕駛證需接受扣1分、罰款50元的處罰”,但王某駕車強行離去,后又返回,對現場執勤交警進行辱罵和廝打。副大隊長石國棟對王某違法行為進行處置時,攜帶的執法記錄儀被王某搶走摔壞,石國棟手臂被抓傷。110巡警到達現場后,王某又對巡警進行打罵,并將出警中隊長馬麗鵬的手臂抓傷。在巡警和交警將其強制帶至城區分局后,王某又將巡警攜帶的執法記錄儀摔壞,砸壞城區分局一臺臺式辦公電腦,踹壞辦案區房門,砸壞辦案桌椅。更為惡劣的是,王某據不配合辦案民警的工作,在候問室解大便、脫光衣服挑釁。
案發后,趙縣公安局督察大隊迅速啟動民警維權機制,派督察民警及時介入案件調查,指導辦案單位依法辦案,協助辦案民警及時固定相關證據材料,將案情逐級上報。9月15日,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