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9月15日訊(記者方素菊)從河北省政府新聞辦今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河北省道路運輸條例》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京津冀區域協作進行了規范,明確要求在政策統籌、協調機制、聯合執法、聯合科研等方面加強與北京、天津的協作,促進道路運輸區域協作和發展。
“加快推進京津冀交通一體化建設,是促進我省道路運輸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的必然要求。”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副巡視員趙同安解釋,依照條例,京津冀三地將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管理的要求,促進道路運輸區域協作和發展;定期協商道路運輸重大事項;組織開展區域道路運輸重大問題的聯合科研;加強區域信息共享、預警聯動和聯防聯治等。
強化道路運輸安全是條例的另一大亮點。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落實道路運輸安全責任,制定有關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排查事故隱患,采取有效預防措施,保證道路運輸安全;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為營運車輛安裝電子標識和衛星定位終端設備。條例還規定,客運、貨運駕駛員持續駕駛4小時的,應當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班車客運、包車客運和旅游客運駕駛員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同時,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要懸掛明顯的危險貨物運輸標志,配備合格的安全防護設備,防止危險貨物燃燒、爆炸、輻射和泄漏等。
條例確立了城市公交優先發展的原則,規定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是為社會公眾提供基本出行服務的社會公益事業,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設施用地以劃撥方式為主,可以按照批準的土地用途和使用條件依法綜合利用;科學設置公共交通專用車道、優先通行信號、充電站以及配套供電設施,提高城市公共汽電車的通行效率。
構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行業、發展綠色低碳運輸也是條例的一個顯著特點。條例規定,道路運輸經營車輛排放應當符合國家和河北省環保標準,鼓勵道路運輸實行規?;?、集約化經營,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節能環保車輛,推廣大數據、云計算、電子支付、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在經營和管理領域的應用。條例要求,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運輸中貨物脫落、揚撒、流失或者滲漏;鼓勵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拓寬經營渠道、創新經營方式,采用無車承運等方式發展貨物運輸,促進行業節能減排,防止大氣污染。
條例還規定,使用總質量為4500千克以下的載貨汽車從事普通貨運經營的,可以不再申請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手續。這一規定既方便群眾辦事,又不影響需要跨省運輸的車輛主動申請辦理經營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