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游局日前印發了《關于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維護游客合法權益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各地旅游主管部門履職、旅行社規范經營提出了要求。針對該通知中“嚴查收取出境游保證金中的違規行為”,記者從我省旅游部門及旅行社了解到,河北游客出境游繳納保證金,必須采取銀行參與的資金托管方式。
記者了解到,近期,部分地區發生了因“旅行社收取旅游者出境游保證金不能按約退還、售賣旅游套餐不能履約、發行旅游單用途預付卡不能履約”等情況引發的旅游投訴和群體性事件,嚴重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旅游市場秩序。
針對這些問題,《通知》明確,各地旅游主管部門應正確履職。嚴控經營旅游套餐產品帶來的市場風險。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兩條及兩條以上旅游線路(即兩個及以上包價旅游產品)的旅游費用。
同時,出境社收取出境游保證金,必須采取銀行參與的資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現金或現金轉賬方式直接收取保證金,不得要求游客將出境游保證金直接存入旅行社的企業賬戶或其工作人員的個人賬戶,更不得將收取的出境游保證金挪作他用。
針對新出現的“預付卡違規經營行為”也將嚴打。旅游主管部門應全面排查旅行社單用途預付卡發行及履約情況,嚴禁擅自將單用途預付卡轉為多用途預付卡。
記者從河北省旅游委獲悉,根據該《通知》要求,一旦發現旅行社存在以上違法違規行為,將責令其限期整改;發現旅行社存在非法集資、合同詐騙等違法行為的,會及時將相關情況和線索通報、移送金融主管部門、公安機關。(記者 宗苗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