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章、法人章、購房合同、收款票據,全是假的。騙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的岳父大人。日前,石家莊市裕華公安分局建通刑警中隊將涉嫌詐騙錢財的胡某抓獲。
天上掉下了“便宜房”
2014年7月的一天,石家莊市民老陶的女婿胡某“無意”中透露,他叔叔有一套180多平米的房子,要以90萬元的價格出售,還贈送一個10余平米的地下室和一個地下車位。老陶一算賬,覺得合適,他們當機立斷,買!
為了籌集購房款,老陶把自己位于建設南大街的房子掛牌進行出售。賣房款一時還拿不到手,胡某“貼心”地提出來,先由他父母把購房款給墊上,等老陶拿到賣房款后再歸還就是。房子“買”到了手,老陶也加快了出售舊房的速度,拿到賣房款后,老陶于2014年8月至11月分多次將90萬元打到了女婿胡某提供的其父母的銀行卡上。
當年9月15日,老陶跟著胡某到石家莊某房地產公司去簽訂購房合同。胡某告訴他,房子還沒有房產證,雖然那套房子名義上是他叔叔的,實際上歸一位“大領導”所有,他叔叔只不過是代為持有。現在“大領導”正在房地產公司辦理退房手續,之后公司會與老陶重新簽訂一份購房合同。
到了房地產公司后,本想當面去簽合同的老陶卻被女婿攔了下來:“領導要求保密,只能一個人進去辦。”老陶想想也是,讓胡某獨自上了樓。胡某很快就辦完了手續,出來時手中拿著購房合同、地下室和車位的購買合同等,老陶簽字按了手印。后來,胡某又拿出了他“嬸子”簽字的收條。老陶更加放心了,花了30余萬元對房子進行裝修后搬了進去。
發現被騙老人報了案
時間不長,胡某又以辦理房產證為由向岳父老陶要走8萬元。左等右等,房產證一直沒有影子,老陶多次催促,可胡某一會兒說幫忙辦證的領導出國考察了,一會兒又說領導家里有人去世了,以各種理由拖延。
已經隱隱覺得有些不對勁的老陶沒想到,后面形勢的變化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2015年10月的一天,胡某突然打來電話說,房子的原房主被約談了,所以“領導”要將房子恢復成毛坯形式上交,還愿意給老陶夫妻290萬元的補償。聽到女婿這樣說,老陶只能趕緊搬了出去。
很快,就有工人上門來拆除裝修材料。老陶一問,得知這套房子還要重新裝修,就對胡某的說辭產生了懷疑,查看胡某的物品后,老陶更加擔心了。這些物品里,有胡某簽字的租房合同、真正的房東所收房租的收條,還有與蓋在老陶“購房”合同上一模一樣的多枚印章。知道上當的老陶考慮一番后,于2015年12月17日到建通刑警中隊報了警。
男子作案六親不認
建通刑警中隊立案后經調查發現,胡某反偵查意識較強,原來使用的多個手機號碼均已停用,且長時間未與親朋好友有過聯系,幾次抓捕未果后,辦案民警將胡某上網追逃。2017年8月5日,經分析研判,得知胡某落腳在長安區某小區后,辦案民警迅速出擊,將胡某抓獲歸案。
經審訊,胡某對假借賣房詐騙老岳父巨額錢財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胡某交代,2013年10月,離婚后的胡某與老陶的女兒陶某某結婚,并在裕華區某小區租房居住。得知岳父母(老陶夫妻)對居住環境不滿意想換房,胡某計上心來,又在該小區另外租了一套房子,并對老陶宣稱這是自己叔叔的房子要便宜出售。
實際上,胡某利用租來的房子,私刻了某房地產公司的印章、法人手章,假造了購房合同,辦了銀行卡。就這樣詐騙了自己的岳父,所得贓款用于揮霍。而這一切,胡某的妻子陶某某一直被蒙在鼓里。謊言終究會被戳穿,岳父母報警后,胡某東躲西藏一年多,最終還是落網。
警方查明,胡某以同樣的手段,于2015年11月詐騙張某22萬元,以幫助李某女兒安排工作為名詐騙其40余萬元。
目前,胡某因涉嫌詐騙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文中人物均為化名)(記者 董世杰 通訊員孫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