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車與小轎車競逐,后面揚起很大塵土。
本報訊(記者 汪洋)昨日,一份“大客車司機酒駕與小轎車競逐致1死3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引發網友熱議。記者從該起事故的死傷者家人處證實,這份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確是保定涿州市交警部門做出的。
據受害者家人介紹,7月17日上午10時許,老人騎電動三輪車,帶著12歲、11歲和4歲的三個孩子外出,行至107國道涿州市東仙坡鎮下胡良村老收費站前路段時,遭到從后面沖過來的838路大客車撞擊。電動三輪車當場解體,老人和三個孩子被緊急送往涿州市醫院搶救。4歲孩子因傷重搶救無效死亡,老人和另外一個孩子身受重傷,全身多處骨折,目前仍在救治中。還有一個孩子受了輕傷。
事故發生后,受害者家人從附近監控和目擊者處了解到,當時肇事的那輛838路車速非???,先是與左側一輛黑色轎車發生剮蹭后,再撞上右側非機動車道內正常行駛的電動三輪車,導致了悲劇的發生。受害者家人一直疑惑:838路大客車到底發生了什么?
7月24日涿州市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7月17日上午9時55分許,董某酒后駕駛838路大客車,由北向南行至涿州市下胡良村東路段時,因躲避右前方路面情況,向左側變更車道,而后駛回原車道。路某駕駛一輛小轎車從左側車道超過大客車后,向右側大客車行駛的車道變更車道后踩剎車,之后加速向南行駛。董某駕駛大客車在后方追逐過程中,路某駕駛的小轎車向右側變更車道,兩車發生碰撞。隨即董某駕駛的大客車駛入路西側非機動車道,撞上老人駕駛的拉著三個孩子的電動三輪車,釀成1死3傷的慘劇。交警部門認定,路某和董某駕車競逐,董某飲酒后駕車,超速行駛,是這起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兩人共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受害人的家人表示,他們查看過肇事大客車的行車記錄,發現事故發生時,大客車的時速高達93公里。而事發路段已經進入城建界,大型客車限速40公里。大客車司機酒后競逐超速行駛釀成嚴重交通事故,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