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物價局發布《關于合理調整電價結構有關事項的通知》,自7月1日起,南、北電網平均銷售電價分別降低0.75分、0.87分,同時調整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峰谷時段。快來看看你家電費能省多少錢。↓↓↓
銷售電價這樣調整
7月1日起平均銷售電價下調
自7月1日起,南、北電網平均銷售電價分別降低0.75分、0.87分,其中,繳納城市公用事業附加的兩部制工商業及其它用戶用電價格均降低1分,單一制用戶用電價格分別降低1.56分、1.1分。(具體價格詳見下圖)
取消電石、電解燒堿、氯堿、合成氨、電爐黃磷生產用電類別,其生產用電改按調整后的工商業及其它價格執行。
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
自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
電網企業要按照征收標準,在7月份收取工商業用戶、代理售電的售電公司電費時,扣減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售電公司要及時向電力用戶傳導,不得截留。
降低兩基金
自7月1日起,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調整后的標準分別為0.53分、0.26分。
河北南、北電網銷售電價表
調整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峰谷時段
南部電網
將南部電網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峰谷時段劃分調整為:
高峰時段8:00-12:00、16:00-20:00;
平段時段6:00-8:00、12:00-16:00、20:00-22:00;
低谷時段22:00-次日6:00;
尖峰時段9:00-12:00(每年6、7、8月份)。
北部電網
將北部電網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峰谷時段劃分調整為:
高峰時段10:00-12:00、13:00-19:00
平段時段6:00-10:00、12:00-13:00、19:00-22:00
低谷時段22:00-次日6:00
尖峰時段10:00-12:00、17:00-18:00(每年6、7、8月份)。
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電價執行情況的監管,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電網企業要嚴格執行電價政策,抓緊開展相關表計參數的調整工作,表計調整后按此次公布的峰谷時段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及時反饋。(河北日報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