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保定7月19日電 (記者 呂子豪)據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保定檢察”披露,針對“網絡犯罪花樣翻新,技術性、隱蔽性強”等現狀,該市蓮池區檢察院不畏挑戰和壓力,及時更新知識體系,拓寬知識層面,于近日依法批捕2名通過非法控制他人計算機系統“挖礦”獲利的犯罪嫌疑人。
經查,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從Qq群獲知,可以通過參與虛擬貨幣的運算賺錢,即網友所稱“挖礦”賺錢。王某甲自學研究掌握了“挖礦”技術。因“挖礦”需要電腦購置費、電腦硬件損耗、電費等成本,為追求更高利潤,王某甲通過軟件工具對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入侵和控制,利用他人電腦為自己“挖礦”獲取門羅幣賺錢。
為逃避打擊,王某甲在網上租用服務器,對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侵入和控制時,進行遠程登錄服務器操作。之后,王某甲將“挖礦”所獲門羅幣通過境外交易成比特幣,并將比特幣轉到國內轉化成人民幣。
據介紹,犯罪嫌疑人王某甲非法獲利40余萬元人民幣,犯罪嫌疑人崔某某經王某甲教授后如法炮制,非法獲利8萬余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