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了67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其中河北3起:
1.海興縣趙毛陶鎮于十二集村黨支部原書記韓玉會騙取國家占地補償款問題。2015年,海興縣政府向農民發放綠化用地補償款過程中,韓玉會虛報土地11.37畝,騙取占地補償款2萬余元,用于其個人消費。韓玉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靈壽縣岔頭鎮板峪村村委會主任呂麗萍收取群眾好處費問題。2015年8月,呂麗萍在為村民劉某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時,違規收取劉某好處費3000元,用于個人消費。呂麗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廣平縣勝營鎮柳林村黨支部書記陳連明等人亂收費等問題。2016年12月,在辦理宅基地確權過程中,陳連明和村委會主任段貴昌、黨支部副書記兼會計王玉臣研究決定,以辦理宅基地使用證名義,違規收取22名群眾辦證費用共計2萬余元,用于村務開支。另外,該村未將出租村集體房屋所收租金計入村財務賬,直接用于村務開支。陳連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段貴昌、王玉臣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近日對外公布↓↓
經張家口市委批準,涿鹿縣原副縣長謝寶軍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衡水市通報3起基層“微腐敗”典型案例↓↓
1.冀州區西王鎮韓莊村黨支部書記陳雙民、村委會主任高孝強以權謀私,用集體資金支付個人費用問題。2014年3月,陳雙民、高孝強利用職權,將每人1200元購手機款在村財務報銷。陳雙民、高孝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退賠。
2.武強縣周窩鎮舊城村原黨支部書記賈玉成濫用職權問題。賈玉成擔任舊城村黨支部書記期間,2011年,扣留群眾石油物探打眼補償款2840元用于村務支出;2013年,將村集體賣樹款15000元未記入村財務賬,直接用于村務支出。賈玉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饒陽縣東里滿鄉政府職工、西沿灣村原黨支部書記周建強,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張建秋騙取國家扶貧補貼資金問題。2015年2月,周建強、張建秋和非貧困戶張某三人商定,由張某以貧困戶的名義申請建大棚扶貧補貼共計15000元,周建強、張建秋、張某三人各分得5000元。周建強、張建秋分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衡水紀檢近日對外公布↓↓
1、冀州區南午村鎮大伯舍村黨支部書記孫清仲在救災款發放過程中優親厚友問題。大伯舍村在2012年、2014年救災資金發放過程中,村黨支部書記孫清仲優親厚友,孫清仲哥哥、妻弟等親屬領取金額明顯高于其他村民。大伯舍村還存在未按規定公開村集體財務等問題。孫清仲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安平縣土地學會張蘭彬違規報銷個人汽車保險的問題。張蘭彬在安平縣土地學會工作期間,公款報銷個人名下汽車保險費用4987元。張蘭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棗強縣張秀屯中學校長王振年違反廉潔紀律問題。王振年在任張秀屯中學校長期間,該學校食堂自2010年8月一直由村民李某夫婦承包經營,二人多次以年節看望王振年父母等為由,送給王振年禮金5200元。王振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武強縣教體局招生辦主任郭萬凱利用職務之便收取好處費的問題。郭萬凱利用職務之便,2012年、2016年先后兩次違規錄入考生個人信息,為培訓機構弄虛作假提供便利,并從中收取好處費15000元。郭萬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冀州區旅游局千頃洼管理所所長溫春雷公車私用問題。2017年4月3日,溫春雷駕駛千頃洼管理所公務用車辦公事,隨后開車到某市場購買私人用品,并違規將公車開回家中過夜存放。溫春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故城縣武官寨鎮尼莊村支部委員代方文套取扶貧物資的問題。2011年-2012年代方文在任尼莊村支部委員期間,在協助故城縣扶貧辦辦理扶貧項目的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冒用他人名義套取價值10011.51元扶貧物資,歸個人使用。代方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廊坊紀檢監察網近日對外公布↓↓
香河縣安頭屯鎮顧家屯村黨支部書記魏建民,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魏建民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承德市雙橋區通報四起違反廉潔紀律典型案例↓↓
1.關于雙峰寺鎮下南山村王國海等4人套領征地拆遷工作補助問題。2014年6月,雙峰寺鎮下南山村書記王國海、主任趙百苓、婦女主任方淑國、村委會委員袁志娟4人,以參與防火及水庫拆遷登統等名義,從雙峰寺鎮水庫工程征地拆遷辦公室暫借款中,領取工作補助,每人5000元。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王國海、趙百苓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方淑國、袁志娟黨內警告處分。
2.關于雙峰寺鎮東荒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敏虛報冒領工時費問題。王敏在任東荒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負責登記村民臨時性用工的權利,以女兒和妻子及其他人名義虛報、冒領工時費共計1.556萬元。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王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關于雙峰寺鎮東荒村原婦女委員楊素芹虛報冒領工時費問題。2011年至2014年,楊素芹在明知工資由財政負擔不能領取工時費的情況下,找到王敏提出要領取工時費,王敏利用負責登記村民臨時性用工的權利,以楊素芹兒子及他人名義為楊素芹套取工時費共計1.254萬元。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楊素芹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關于雙峰寺鎮李營村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李營村2013年至2014年共進行了兩次二人轉演出、一次皮影戲演出。李營村通過三次演出多開發票0.918萬元,用于開發票付稅款和演出其他費用。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免予李營村書記李闊印黨紀處分,對其誡勉談話,給予村主任李顯柱延長黨員預備期六個月。
承德市雙橋區通報三起違反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相關規定典型案例↓↓
1.雙橋區環衛局設備設施科長期占用下屬單位車輛的問題。2011年11月,雙橋區環衛局下屬承環醫療垃圾處理公司購買白色面包車一輛,購買以來,該車被環衛局設備設施科長期占用。依據《承德市市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保留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經雙橋區環衛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環衛局設備設施科科長王國利警告處分。
2.雙橋區環衛局辦公室主任張鳳軍違規使用公務車輛的問題。2016年12月29日中午,雙橋區環衛局辦公室主任張鳳軍在非工作時間,未經審批,私自駕駛單位公務用車外出。依據《承德市市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保留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經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鳳軍誡勉談話。
3.雙橋區文體局司機張永赫違規停放公務用車的問題。雙橋區文體局司機張永赫,于2016年12月28日17時,將單位車輛駛離雙橋區政府,停放在雙橋區教育局附近至次日8時,未按要求停放在區政府。依據《承德市市直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保留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經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永赫誡勉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