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交管網透露,6 月 24 日,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省運管局聯合召開全省 “ 兩客一危 ” 運輸企業負責人交通安全約談會,會上通報了淶源 “5 · 23” 事故涉案企業源頭監管漏洞,對張某軍等 5 名企業安全管理責任人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5 月 23 日,張石高速 K301+700 處,淶源浮圖峪五號隧道石家莊方向距出口 30 米洞內,發生車輛爆炸燃燒事故,死亡 13 人,重傷 3 人。同時,部分民房不同程度受損,17 名村民、1 名救援人員受輕微傷。
事故發生后,省公安廳成立了由保定市公安局、淶源縣公安局刑偵、法制、交警等部門組成的專案組,對內蒙古阿拉善盟弘鼎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及氯酸鈉生產企業內蒙古蘭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全面調查,詢問了弘鼎公司和蘭太公司法人代表、管理人員、監控人員等相關人員;查閱了弘鼎公司相關資質、證照、管理制度、培訓資料和所屬司機及車輛的資質、年審資料;調取了車輛行駛軌跡。
專案組根據調查情況,綜合分析認為:“5.23” 事故是一起由于內蒙古弘鼎運輸公司未落實主體責任、對駕駛員、押運員安全教育、培訓、監管不到位,蒙 M22001(蒙 M7876 掛)運輸?;奋囕v駕駛員、押運員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在限行時間行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未懸掛危險標識牌行駛,致使運輸氯酸鈉過程中發生爆炸的重大事故,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和危險物品肇事犯罪。5 月 25 日,淶源縣公安局對 “5.23” 重大責任事故案進行立案偵查,對張某軍等 5 名企業安全管理責任人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通報稱,目前全省 “ 兩客一危 ” 運輸企業 1100 多家,運輸車輛 5.2 萬輛,駕駛人 5.3 萬人。通報表示,以上事故的發生,充分暴露出企業經營者安全意識淡薄,內部管理不規范、不到位,車輛動態監控制度、車輛技術狀況定期維護制度形同虛設,車輛長期承包經營,對車輛只收費不管理,車輛、駕駛人自由安排,駕駛人錄入不把關、安全教育制度不落實、安全意識淡薄等重大交通安全隱患。
(記者:馬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