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案情:
5月22日,接居民趙某報警:其停在小區內的車玻璃被砸,車內手提包被盜,內有現金2000余元。
5月24日,接居民李某報警:其停在小區內的車玻璃被砸,車內背包被盜,里面有現金4萬余元和各種證件、銀行卡等。
5月27日,接居民王某報警:其停在小區地下停車場的車玻璃被砸,被盜現金5000余元。
警方提醒:
廣大車主要切實提高防范意識,減少不必要的經濟財產損失。
1、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盡量不要放在車內,尤其是擋風玻璃附近及座位上絕對不要放置物品,后備廂也不要存放貴重物品。
2、盡量將車停在有專人看守的停車場,不要停在僻靜的地方;晚上停車應選擇光線較亮,最好有攝像頭監視的地方。
3、行駛中遇到停車時應隨時停車上鎖,出門上鎖,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如有人敲打車窗,不要輕易打開。
4、在車玻璃上貼防爆級安全膜,以便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錘擊和硬物的擊打,使竊賊無法在短時間內得逞。(記者 王一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