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審批流程。改多部門窗口受理為“一窗受理”,由“多證合一”綜合窗口負責受理登記、備案等相關事宜,將商務、海關、人行等部門十幾種申請材料簡化、整合,使用一套“十六證合一”登記申請書,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在保定市區域內相關證表不再發放。申請者到市外辦理相關事宜有需求的,由相關部門予以提供。申請人辦理“十六證合一”登記時,只需向綜合窗口提交“一套材料”,通過保定市政務服務平臺實現“一網審批”。
簡化準入手續。凡是能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再要求企業和群眾重復提交;凡是能通過政務網絡核驗的信息,不再要求其他單位和申請人重復提供;凡是應由行政機關及相關機構調查核實的,由部門自行核實。實現申請材料從“反復提交”向“一檔管理”轉變,實現相同信息“一次采集、部門共享”,避免讓企業重復辦理信息登記、重復提交證明材料,從嚴控制個性化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