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各縣(市)監測數據采用其轄區范圍內空氣自動監測站數據,工業新區采用衡水市監測站監測點數據,桃城區采用衡水市環保局和電機北廠監測點數據的算術平均值。將按每月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與上年同期相比改善率名次50%權重和當月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名次的50%權重加和,由低到高排名。對排名最后的縣(市、區)扣繳生態補償金200萬元,用于全市大氣污染治理。
衡水市大氣辦負責每月對各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并向社會公布,通報扣獎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情況。各縣市區須按照通報要求,于15日內將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上繳市財政國庫。不按要求上繳的,不予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同時,衡水市成立了燃煤綜合治理、工業企業綜合治理、揚塵綜合治理、機動車污染綜合治理、造林綠化和濕地保護五個專項督查組,自5月15日起,利用十個月時間,圍繞各縣市區農村散煤治理、冬季清潔取暖、煤改電和煤改氣、工業企業全面達標、“散小亂污”綜合整治、優路控車管油、揚塵綜合整治及城鎮造林綠化和濕地保護等重點工作開展落實情況每月進行一次專項督導檢查。
為確保活動效果,此次專項督查以現場隨機抽查為主,不定時間、不打招呼、直奔現場、直接檢查、直接曝光。對發現的突出問題不掩蓋、不回避,持續跟蹤督辦,對縣市區及相關職能部門大氣污染防治進展緩慢、措施不力、拖欠任務的,進行通報、預警、督辦,對輕視敷衍、慵懶懈怠、屢推不進的,移交紀委監察部門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