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隨著犯罪嫌疑人吳某(趙縣人)到石家莊市欒城區公安局的投案自首,歷經三個月的“2·2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辛勤的園丁張老師至此可以瞑目,他的愛人可以欣慰地告訴他犯罪嫌疑人已經被繩之以法,他所呵護成長的數千學子可以在他的墓前為自己的老師送上一束懷念的鮮花。
記者劉濤、呂若汐/文
他將生的希望給了妻子
今年2月22日22時30分許,石家莊市欒城區公安局指揮中心的報警電話驟然響起,接通后一位女子焦急地哭著說:“警察同志,我和我的丈夫在通過308國道欒城區二中(冶河)道口時,被一輛轎車撞了,現在車跑了,我丈夫生死不明,請你們快來救救我丈夫。”接警后,指揮中心立刻指令該局交警大隊事故科、冶河派出所值班民警出警,同時聯系120急救車火速趕往事故現場。事故科與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后,迅速拉開警戒線隔離圍觀群眾同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120急救中心醫護工作者開始對傷者進行醫療救治,但由于被撞者傷勢過于嚴重經醫護工作者現場搶救無效后,最終醫護人員宣布傷者死亡。
事故科現場工作的民警當即啟動交通肇事逃逸偵查預案,并將情況上報至該局指揮中心與該局當天值班領導。隨后,民警向死者妻子莉莉(化名)了解情況。莉莉說,她在鄉里工作,她丈夫張某(欒城人)是欒城區二中的一名教師,當天夜里張老師輔導完上晚自習課的學生后,就陪她到校門口附近轉轉,這也是他們兩口子固定的消遣方式,因為丈夫是一名教師為了孩子們的學業常常廢寢忘食地工作到很晚,只有在學生們晚自習下課后兩口子才有空余時間外出走走散散步,沒想到這一次的外出竟是天人永隔,說完這些死者的妻子幾近哽咽。
在民警再三安撫后,莉莉將事故現場進行了還原:他們夫妻二人出了校門后,沿著學校附近散步,時間過了晚上10點,二人準備返回學校,在通過308國道欒城區二中(冶河)道口時,丈夫張老師突然發現由北向南行駛過來一輛機動車,車速非???,張老師來不及提醒自己的妻子,便一把將妻子推向了路邊,而自己卻被高速駛來的機動車撞飛了。當莉莉反應過來時,自己的丈夫已經倒在了離自己十來米遠的血泊當中,而那輛肇事車輛已經遠遠地逃離,無法看清車牌號。
與此同時,負責現場勘察的事故科民警將現場勘察結果,向現場負責人交警大隊副大隊長、事故科長毛新生進行匯報。事故現場沒有其他目擊證人,有用的案件線索極少,除留下少許肇事車輛上掉落的碎片外,暫時沒有發現其他有價值的線索,這無疑加大了案件的偵破難度。
一場大海撈針般的戰斗
案發后,局黨委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啟動交通肇事逃逸偵查預案,迅速成立偵破專案組,調集交警、刑警等警力合力攻堅,申請上級機關聯合破案?,F場勘查、線索摸排、走訪調查等工作陸續開展,經過連夜排查,案情有了重大突破。
2月23日,專案組民警從肇事車輛遺留在現場的部分痕跡物證入手,經4S店對比分析,最終鎖定肇事車輛應該為為一輛黑色奧迪A6轎車。肇事車輛車型被鎖定后,專案組隨即增加警力兵分兩路展開調查,一路對該區二百多輛此類車型一一進行排查,一路以案發現場為中心調取所有路面監控對路過車輛一一進行搜索。經過幾晝夜連續不斷地查看比對,專案組發現案發時段確實有一輛未懸掛號牌的黑色奧迪A6經過案發現場,但在下一個路口監控中卻再未發現該車輛蹤跡。顯然,逃逸的犯罪嫌疑人也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車輛肇事向南逃逸后,通過鄉間小路趁著夜色逃離了現場。
與此同時,由于死者是一名優秀的人民教師,社會各界也都希望能早日抓住肇事者。于是社會各界人士通過社交網絡、新媒體等,快速傳播擴散尋找肇事嫌疑人的信息。
面對社會輿論、死者親屬等種種壓力,辦案民警變壓力為動力,鍥而不舍全力投入到案件偵破中去,將辦案范圍擴大到了石家莊市周邊地區,通過反相視頻跟蹤在幾個重要進出市區的路口卡口處,辦案民警成功提取到了肇事車輛的視頻截圖,以此為線索經擴大范圍的調查、搜索、摸排,最終,辦案民警鎖定了趙縣人吳某,認為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專案組將計就計釣出嫌疑人
正值民警全力查找嫌疑人蹤跡之時,案件出現新的動向。3月30日上午,李某(男,29歲,趙縣人)主動到石家莊市欒城區公安局投案自首,自稱是此案的肇事者,并對案情進行了詳細交代。但是辦案經驗豐富的專案組組長、事故科長毛新生一眼就看出此人是在為他人頂替認罪。毛新生并沒有立即戳穿此人“頂包”行為,而是要求此人一同前往趙縣提取肇事車輛。
在趙縣范莊新區某車庫提取肇事車輛時,李某并不知道肇事車輛存放的具體位置,顯得有些驚慌失措。專案組民警反復做其思想工作,向其講述有關法律法規。李某迫于壓力,況且證據確鑿,無法再隱瞞事實,不得不承認自己當時是坐在副駕駛位置上,此次前來確實是來替吳某“頂包”認罪的。至此,肇事車輛及肇事逃逸者的同伴都已歸案,“2·22”案件已經“破”在眉睫。隨后,專案組民警持續不斷對吳某家屬做大量思想工作,進行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政策感召,敦促其盡快投案。
在強大的追捕壓力下,5月16日,吳某主動到欒城區公安局投案自首。經訊問,吳某對2月22日22時30分許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小型轎車(冀AE5***)與同伴李某一起,沿308國道由北向南行駛至欒城區二中冶河道口時,與由西向東步行的行人張某相撞,后駕車逃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至此,“2·2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吳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已被欒城區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伴李某因涉嫌包庇罪被依法逮捕,肇事車輛已被依法扣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 石家莊市欒城區公安局破獲“2·2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5月16日隨著犯罪嫌疑人吳某(趙縣人)到石家莊市欒城區公安局的投案自首,歷經三個月的“2·2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辛勤的園丁張老師至此可以瞑目,他的愛人可以欣慰地告訴他犯罪嫌疑人已經被繩之以法,他所呵護成長的數千學子可以在他的墓前為自己的老師送上一束懷念的鮮花。
記者劉濤、呂若汐/文
他將生的希望給了妻子
今年2月22日22時30分許,石家莊市欒城區公安局指揮中心的報警電話驟然響起,接通后一位女子焦急地哭著說:“警察同志,我和我的丈夫在通過308國道欒城區二中(冶河)道口時,被一輛轎車撞了,現在車跑了,我丈夫生死不明,請你們快來救救我丈夫。”接警后,指揮中心立刻指令該局交警大隊事故科、冶河派出所值班民警出警,同時聯系120急救車火速趕往事故現場。事故科與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后,迅速拉開警戒線隔離圍觀群眾同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120急救中心醫護工作者開始對傷者進行醫療救治,但由于被撞者傷勢過于嚴重經醫護工作者現場搶救無效后,最終醫護人員宣布傷者死亡。
事故科現場工作的民警當即啟動交通肇事逃逸偵查預案,并將情況上報至該局指揮中心與該局當天值班領導。隨后,民警向死者妻子莉莉(化名)了解情況。莉莉說,她在鄉里工作,她丈夫張某(欒城人)是欒城區二中的一名教師,當天夜里張老師輔導完上晚自習課的學生后,就陪她到校門口附近轉轉,這也是他們兩口子固定的消遣方式,因為丈夫是一名教師為了孩子們的學業常常廢寢忘食地工作到很晚,只有在學生們晚自習下課后兩口子才有空余時間外出走走散散步,沒想到這一次的外出竟是天人永隔,說完這些死者的妻子幾近哽咽。
在民警再三安撫后,莉莉將事故現場進行了還原:他們夫妻二人出了校門后,沿著學校附近散步,時間過了晚上10點,二人準備返回學校,在通過308國道欒城區二中(冶河)道口時,丈夫張老師突然發現由北向南行駛過來一輛機動車,車速非???,張老師來不及提醒自己的妻子,便一把將妻子推向了路邊,而自己卻被高速駛來的機動車撞飛了。當莉莉反應過來時,自己的丈夫已經倒在了離自己十來米遠的血泊當中,而那輛肇事車輛已經遠遠地逃離,無法看清車牌號。
與此同時,負責現場勘察的事故科民警將現場勘察結果,向現場負責人交警大隊副大隊長、事故科長毛新生進行匯報。事故現場沒有其他目擊證人,有用的案件線索極少,除留下少許肇事車輛上掉落的碎片外,暫時沒有發現其他有價值的線索,這無疑加大了案件的偵破難度。
一場大海撈針般的戰斗
案發后,局黨委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啟動交通肇事逃逸偵查預案,迅速成立偵破專案組,調集交警、刑警等警力合力攻堅,申請上級機關聯合破案?,F場勘查、線索摸排、走訪調查等工作陸續開展,經過連夜排查,案情有了重大突破。
2月23日,專案組民警從肇事車輛遺留在現場的部分痕跡物證入手,經4S店對比分析,最終鎖定肇事車輛應該為為一輛黑色奧迪A6轎車。肇事車輛車型被鎖定后,專案組隨即增加警力兵分兩路展開調查,一路對該區二百多輛此類車型一一進行排查,一路以案發現場為中心調取所有路面監控對路過車輛一一進行搜索。經過幾晝夜連續不斷地查看比對,專案組發現案發時段確實有一輛未懸掛號牌的黑色奧迪A6經過案發現場,但在下一個路口監控中卻再未發現該車輛蹤跡。顯然,逃逸的犯罪嫌疑人也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車輛肇事向南逃逸后,通過鄉間小路趁著夜色逃離了現場。
與此同時,由于死者是一名優秀的人民教師,社會各界也都希望能早日抓住肇事者。于是社會各界人士通過社交網絡、新媒體等,快速傳播擴散尋找肇事嫌疑人的信息。
面對社會輿論、死者親屬等種種壓力,辦案民警變壓力為動力,鍥而不舍全力投入到案件偵破中去,將辦案范圍擴大到了石家莊市周邊地區,通過反相視頻跟蹤在幾個重要進出市區的路口卡口處,辦案民警成功提取到了肇事車輛的視頻截圖,以此為線索經擴大范圍的調查、搜索、摸排,最終,辦案民警鎖定了趙縣人吳某,認為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專案組將計就計釣出嫌疑人
正值民警全力查找嫌疑人蹤跡之時,案件出現新的動向。3月30日上午,李某(男,29歲,趙縣人)主動到石家莊市欒城區公安局投案自首,自稱是此案的肇事者,并對案情進行了詳細交代。但是辦案經驗豐富的專案組組長、事故科長毛新生一眼就看出此人是在為他人頂替認罪。毛新生并沒有立即戳穿此人“頂包”行為,而是要求此人一同前往趙縣提取肇事車輛。
在趙縣范莊新區某車庫提取肇事車輛時,李某并不知道肇事車輛存放的具體位置,顯得有些驚慌失措。專案組民警反復做其思想工作,向其講述有關法律法規。李某迫于壓力,況且證據確鑿,無法再隱瞞事實,不得不承認自己當時是坐在副駕駛位置上,此次前來確實是來替吳某“頂包”認罪的。至此,肇事車輛及肇事逃逸者的同伴都已歸案,“2·22”案件已經“破”在眉睫。隨后,專案組民警持續不斷對吳某家屬做大量思想工作,進行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政策感召,敦促其盡快投案。
在強大的追捕壓力下,5月16日,吳某主動到欒城區公安局投案自首。經訊問,吳某對2月22日22時30分許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小型轎車(冀AE5***)與同伴李某一起,沿308國道由北向南行駛至欒城區二中冶河道口時,與由西向東步行的行人張某相撞,后駕車逃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至此,“2·2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吳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已被欒城區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伴李某因涉嫌包庇罪被依法逮捕,肇事車輛已被依法扣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