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底,張旭酒后駕駛其白色寶馬轎車行駛至阜城縣城某路段時發生單方事故,致使車輛受損。在接張旭電話通知后,其“好兄弟”李明和秦旺兩人先后趕到事故發生地。為了達到騙取保險公司理賠款的目的,經秦旺提議,由未飲酒的李明頂替張旭作為發生交通事故的汽車駕駛員,共騙取某保險公司理賠款(汽車維修費用)9萬余元。后某保險公司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被騙,遂報警。
2017年5月18日,衡水市開發區公安分局蘇正派出所接報后,隨即立案偵查,后經大量排查、走訪工作,最終鎖定該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活動軌跡,并成功于5月19日,相繼將犯罪嫌疑人張旭、李明、秦旺等三人抓獲歸案。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張旭、李明、秦旺等三人對實施保險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該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文中所有人名均為化名)(記者王美中、馬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