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受傷協警長安交警大隊五中隊協警袁來來介紹,當天下午6點30左右,他正在和平路與建華大街交口執勤,一名男子騎車想要逆行穿過馬路,于是他立刻上前進行勸阻,不料騎車男子對袁來來破口大罵。隨后,該騎車男子不顧勸阻繼續逆行。
袁來來見此情況,便上前攔住騎車男子。騎車男子被阻攔后突然發怒,一邊用手中的雨傘敲擊協警,一邊破口大罵,隨后又搶過協警的指揮棒對袁來來繼續進行敲擊,造成協警袁來來頭部、背部、手肘處多處擦傷腫脹。該男子被隨后趕來的交警制服,并送至派出所。
在派出所,該男子解釋說當時他正在過馬路,見到有交警過來阻攔感覺特別煩。“我因為家里有事心里特別不舒服,那個協警非來攔我,所以就沒控制住情緒,打了他。”該男子反復說自己真是錯了,并表示自己一定要當面向被打協警道歉。
根據相關法規,該男子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