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9歲的楊大爺和83歲的張老太都是二婚,兩人共同生活后,因感情破裂,打起了離婚官司。2015年年底,離婚官司終審,判決兩位老人解除了婚姻關系。根據判決,一處位于中華大街的房產歸楊大爺,另外一處位于西里街的房產歸張老太。
拿到判決書后,想回家住的楊大爺卻遇到了煩心事兒。
原來,楊大爺因病常年住在醫院,張老太則因生活不能自理而一直住在中華大街的家里。面對判決結果,張老太表示楊大爺可以從醫院回家里住,但她則由于身體原因拒絕搬家離開。
從2016年6月開始,石市橋西法院執行法官數次找到張老太調解,并先后與當地居委會和張老太工作的原單位溝通,都給張老太做工作,但都沒有效果。
隨著張老太的病情逐漸加重,老人開始拒絕與執行法官見面。而在這期間,楊大爺的委托代理人又多次向執行法官提出,楊大爺的身體狀況非常不好,隨時有可能離開人世,楊大爺唯一的想法,就是能夠盡快回家。
“總不能找兩個法警直接把老太太從床上抬出來吧!”主辦法官柴興波調查后得知,張老太位于西里街的房子,一直由她的女兒居住。由于女兒患有抑郁癥,張老太這才明確表示不能和女兒一起生活。
為此,柴興波找到張老太的女兒,明確表示老人目前居住的房子肯定是要依法騰出來的。同時,柴興波又建議對方,可將老人送到養老院養老。
隨后,柴興波又找到張老太進行勸解,張老太最終答應搬離。
今年4月底,執行法官按照應急處置方案,由120急救車上的醫護人員為張老太做了身體檢查,預防其情緒激動出現身體不適,并順利將張老太送到一優撫醫院。同時,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楊大爺一次性給付張老太經濟幫助兩萬元。至此,兩位耄耋老人的糾紛終于在執行法官的幫助下得到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