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10時許,民警在327省道山口段巡邏。一輛行駛的皮卡車引起了民警注意,這輛皮卡車的車牌懸掛得扭曲變形,還迎風晃動,似乎要墜落下來,民警上前將該車攔停。
這輛皮卡車是真號牌,前些日子固定螺絲掉了,司機沒去車管所固定。為了圖省事,司機張師傅就拿鐵絲將車牌隨意“拴”在車上。民警表示,車牌必須使用特定的固封螺絲固定,張師傅“拴”車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等相關規定,是嚴重違法行為。
對不按規定懸掛號牌行為,民警對其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元,司機張師傅的B2駕駛證也被降級為C1,失去了駕駛大型貨車的資格。張師傅說:“想著這是真號牌,只要掛著就行,誰知道是違法行為,以后可不能太隨意。”(記者李博 通訊員王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