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當天7時許,玉田縣東方名座小區3名業主停放在小區北門路旁的3輛轎車被不同程度地撞損,一旁還停著一輛車頭受損掛有冀B號牌的捷達轎車,駕駛人已不知去向。
接到報警的玉田縣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立即趕到現場。民警分析判斷,此起交通事故應為肇逃案,肇逃司機很可能因為拐彎不及而連撞停放在小區門口的3輛轎車。正在民警依捷達轎車號牌查找車主時,一名男子出現在事故現場,經詢問該男子正是駕車肇逃人王某。
民警連續兩次詢問,王某均供述,案發當天,他駕駛轎車到東方名座小區送5名朋友,行至小區門口想向南拐,因車速過快而失控,撞到3輛車后怕賠不起,便棄車逃離現場。
民警根據王某提供的所送5名朋友的姓名、住址,將這5人傳至交警大隊分別進行詢問。詢問中,5人一致供述,案發當日,他們6人在一家燒烤店聚餐,其中王某喝了兩瓶多啤酒。至夜間零時許,王某送5名朋友到東方名座小區門口時因車速過快未能正常拐彎,先撞上一輛奧迪轎車,該車借著慣性又撞擊另外兩輛轎車。
獲此證據事實后,民警第三次詢問王某時,王某見所送5人都說出了實情,才交代酒后駕駛轎車送朋友時因車速過快連撞3輛轎車后,懼怕警察查酒駕受處罰、賠償不起被撞3輛轎車的經濟損失,而棄車逃離現場的違法事實。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