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后的住房保障申請政策與以前相比主要的變化有: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中,單身申請人原來不核算父母的房產,調整后的政策規定單身申請人父母在市區房產數量大于子女數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此外,在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請政策方面,由“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戶口”調整為“申請人具有市區戶口滿1年”;由“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調整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申請人已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不再受收入限制”調整為“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關于新就業職工申請政策方面,由“申請人持有大中專院校畢業證未滿8年”調整為“持有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證未滿5年,畢業時間按第一學歷畢業證為準”;由“申請人收入穩定、有房租支付能力”調整為“申請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申請人沒有養老保險繳存限制”調整為要求“申請人在市區繳納養老保險”。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政策方面,由“申請人持有市區居住證”調整為“申請人持有市區居住證滿6個月,且在市區實際居住”;由“申請人收入穩定、有房租支付能力”調整為“申請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申請人在市區連續繳納6個月社會養老保險”調整為“申請人在市區連續6個月或累計12個月繳納養老保險”。
石家莊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提醒,申請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費用。不允許任何中介或代理機構代辦申請業務。石家莊市區各街道辦事處都設有專門受理窗口,有需求的家庭一定要通過合法渠道申請保障性住房。同時提醒已取得實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公共保障房不允許轉租、轉借,一經發現有轉租、轉借等違規使用行為的,將立即收回房屋,取消住房保障資格,計入住房保障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