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大貨車“十大野蠻駕駛行為”分別是:強行超車、強行會車、逆向行駛、闖紅燈、超速行駛、超載行駛、疲勞駕駛、搶占道路霸道行駛、駕駛無牌無證車、駕駛報廢或非法改裝拼裝車。這些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中,交警部門對大貨車野蠻駕駛突出路段、事故多發路口分析研究發現,部分安裝信號燈但沒有電子警察的路口,大貨車闖紅燈行為突出。行動中,交警部門采取科技取證,遠端攔截的措施,用執法記錄儀在路口對闖紅燈車輛拍攝取證,通報下一路口攔截。1個月內,查處大貨車闖紅燈行為813起。
針對大貨車超載,交警部門將傳統整治方式與信息化應用緊密結合,共查處866起。依托全市16個固定治超站,晝夜專人值守,逢車必查,進站稱重。針對一些超載大貨車繞行治超站、逃避檢查的情況,民警利用緝查布控系統對周圍道路網上巡查,路面民警根據預警精準攔截。
部分大貨車為躲避電子監控,使用假牌、套牌,故意遮擋、污損、涂改號牌,嚴重干擾交通秩序。交警部門在1個月的時間里,在國道、省道組織8次集中行動,共查處大貨車涉牌違法97起。
整治行動中,交警部門充分利用記分降級“殺手锏”,對大貨車野蠻駕駛行為嚴懲震懾,共有112人因記滿12分被降級。
通過專項整治,大貨車野蠻駕駛行為大幅下降。與2016年同期相比,全市因大貨車違法導致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44%,創歷史最低。
據悉,交警部門將通過專項行動,進一步推動大貨車野蠻駕駛整治的常態化。(記者于季男 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