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13時5分,張承高速大灘執勤點民警接到大灘隧道監控所報警電話,有一輛車牌號為吉BXXXXX號大型貨車,在三道泉子隧道內盜竊滅火器,要求執勤點立即出警。
接到警情后,執勤點負責人于海濤迅速與大灘收費站取得聯系,兵分三路對嫌疑車輛進行截查,于海濤前往隧道監控所進行指揮調度,利用隧道監控所在路上的探頭注意嫌疑車輛的行駛方向,并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系,利用路上的卡口設施,調取嫌疑車輛的行駛軌跡,民警劉軍帶領劉巖在大灘主線截查嫌疑車輛,防止嫌疑車輛往張家口方向逃竄,李朝陽帶領韓冰、虞凡在大灘收費站口截查嫌疑車輛。
3時27分,在大灘收費站口,將此嫌疑車輛查扣,當事人對在隧道內盜竊滅火器的違法事實予以否認,經過執勤點民警細致的詢問和仔細地檢查,在車內找到了被盜竊的滅火器,并帶領嫌疑人到大灘隧道監控所,調取案發時監控錄像,嫌疑人承認了其在隧道內盜竊的違法事實。隨后將此案移交給豐寧滿族自治縣公安局大灘派出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