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當民警截獲該車后,發現當時車內除駕駛員外還有兩名乘客,駕駛員顧某聲稱其駕駛證、行駛證因為換了件衣物忘帶了。經執勤民警對該車進行信息查詢,發現該號牌車輛已于去年審驗到期后超期未檢驗,而且該車的登記顏色為白色,車輛的登記時間為1996年,民警懷疑該車為套牌車輛;在檢查車輛懸掛的檢驗合格標志時,發現該標志應為冀BA7931號牌車輛所有;交通強制險標識則屬于冀BA2218號牌車輛所有,至此該車已經出現三個車牌號。駕駛人顧某對出現這么多車牌號解釋為是車輛連續過戶的結果。由于該車未攜帶駕駛證、行駛證,民警對車輛進行暫扣,告知顧某抓緊攜帶證件到交警六大隊接受處理。
23日下午,顧某攜帶行駛證來到交警六大隊違法處理室接受處理時,對自己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顧某因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被處200元罰款記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