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刑警一中隊接市民白某報警,稱放在家中的銀行卡和身份證被盜,卡內5000余元人民幣被取走。接警后,一中隊民警迅速上案,經走訪排查、視頻比對,在掌握大量證據的前提下,將犯罪嫌疑人耿某抓獲歸案。到案后,耿某如實供述了盜竊錢財的犯罪事實。1月6日上午耿某去鄰居白某家串門,聊天時在沙發上發現了白某銀行卡及身份證,臨走前趁其不備順手拿走,又冒充白某到銀行柜臺將卡中余額取走。至此,這起盜竊案成功告破。
但是,在訊問過程中,細心民警發現耿某始終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含糊其辭,根據經驗判斷,其中必有隱情。民警果斷調整思路,調查她的工作生活情況,掌握了其在冀州區某足療店內從事賣淫活動的線索,同時耿某交待,該門店老板李某(女)多次組織耿某和另一名女子滕某進行賣淫活動。民警乘勢而上,迅速趕到該足療店,到店后發現該店門窗緊鎖,遂在該按摩店附近蹲守布控,守株待兔。果不其然,沒過多久,一男子來到門前,準備開門進入,民警迅速撲上將其控制并依法傳喚至刑警隊進行詢問。
經詢問,該男子姓王,自稱是李某老鄉,不知李某和滕某下落,但王某在回答問題過程中言語含糊、眼神躲避、神態慌張。民警分析,王某應系李某同伙,離開刑警隊后極有可能找機會與李某會合,商量脫逃。于是,民警欲擒故縱,將其釋放。
晚7時許,王某離開后迅速溜回按摩店附近,駕駛一輛白色標志轎車向南開去,但是王某卻沒有向城外開,而是沿外環線繞圈,企圖迷惑民警,消失在大霧中。不料民警早在冀州城外各個路口布置精干力量蹲坑守候。晚9時許,王某突然駕車向棗強方向開去,民警迅速跟上,三輛車輪流跟蹤,發現其到棗強后轉道大廣高速、339國道最終到達阜城縣境內。這時已經是凌晨1點,溫度在零下3度左右,大霧中只見一對汽車尾燈在霧霾中閃爍。當行駛到一個胡同口后,汽車突然停下,王某下車向一排小樓走去,為避免打草驚蛇,民警沒有停車,而是繼續向前行駛,在不遠處停下,繼續蹲守。民警判斷王某很可能是進樓與李某會合準備逃竄。果不其然,早上5點左右,王某在前,李某、滕某緊隨其后,向王某駕駛的車輛走來。這時早已等候多時的民警前后夾擊,迅速撲上將三人控制,帶回刑警隊。通過訊問,李某交代了容留耿某和滕某賣淫的犯罪事實,滕某交代了自己多次賣淫的違法行為。
目前,耿某(盜竊罪)、李某(容留賣淫罪)已被依法批準逮捕,王某(包庇罪)被刑事拘留,滕某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