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記者從石家莊市住建局獲悉,2016至2017年冬季集中供熱補貼1月19日開始發放,將一直持續到3月15日。
此次采暖補貼發放范圍為,參加集中供熱市內四區及高新區的城市低保戶、特困職工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門發放撫恤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殘疾軍人、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因公因戰致殘民兵民工)以及“兩參”退役人員(參加1954年以來對敵14次戰役及參加核試驗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困難的退役人員)。
“補貼金額為補貼面積乘以22元/平方米,補貼面積按照住宅樓建筑面積扣減10%公攤面積計算,有電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減15%計算補貼面積。”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補貼標準為,參加集中供熱的城市低保戶、特困職工家庭每戶以《房屋所有權證》建筑面積為準,超出70平方米(不含70平方米)部分由個人負擔;重點優撫對象和“兩參”退役人員每戶以《房屋所有權證》建筑面積為準,超出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部分由個人負擔;根據“三年大變樣”要求,為配合全市拆遷工作,部分城市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原有住房已經拆除,對這部分原有住房已經拆除的城市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按照現居住地供熱方式,分別給予采暖補貼。
該負責人表示,參加集中供熱的城市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和“兩參”退役人員,參加集中供熱的特困職工家庭,對原有住房已經拆除,現居住地屬于集中供熱區域的部分城市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等人群,需持有關證件,到所屬供熱企業領取供暖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