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食品“三小”主要分布在農村、社區和城鄉接合部,從業人員流動頻繁,生產銷售不合格、超保質期、無包裝、標示不全等食品現象較多,管理制度缺失,無章可循,存在食品安全隱患。
根據2016年7月1日實施的《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小作坊、小餐飲實行登記證管理,小攤點實行備案卡管理。同時,我省還制定了《河北省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等7項“三小”食品經營配套辦法,為加強“三小”監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條例》明確了食品“三小”禁止生產經營的目錄清單。根據規定,小作坊不得生產加工乳制品、速凍食品、酒類、罐頭、保健食品等,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生產加工的其他產品。小餐飲不得經營裱花蛋糕、生食水產品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其他食品。小攤點不得銷售散裝白酒、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高風險食品。 (王鴻雁、馬彥銘)
(河北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