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4日上午8時許,長安分局接到群眾報警,在位于轄區北部某河內發現數塊碎尸。長安分局成立專案組,現場勘查發現,死者為一名女性,約45歲左右,被人殺害并肢解拋尸。專案組組織消防、民間專業打撈隊等力量在拋尸點周圍水域進行大范圍打撈,又找到了受害人頭部等尸塊,但尸體部分部位和組織殘缺。
11月28日,長安分局河東所隊接報警稱,王某某(女)與其子已經失蹤大半年,無法取得聯系。專案組高度重視此信息,通過調取失蹤人員王某某戶籍信息,對報警人提供的失蹤人員照片進行比對,對失蹤人員的居所進行勘查。根據現場提取的生物檢材,經DNA比對,與“4·24”被害人一致。至此,確定4月24日發現的被肢解尸體確系失蹤人員王某某。
在確定尸源后,專案組迅速轉移偵查方向,圍繞王某某的社會關系開展工作,通過對受害人家屬及密切關系人的調查走訪發現,在死者失蹤以后,死者銀行卡內的180余萬元現金被人取走,且死者名下的轎車被賣掉。這些線索都指向了一個名為董某的男子。2016年12月13日晚,專案組在石市橋西區一小商店內將正要購買物品潛逃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成功抓獲。
經審訊得知,董某與受害人王某某于2015年認識,之后同居。今年以來,二人經常為瑣事發生爭吵。2016年4月20日晚,在雙方共同居住的小區內,董某和王某某又因瑣事吵架,董某惱羞成怒,將王某某砍死。第二天上午,董某對受害人的尸體進行肢解,用受害人的轎車于21日將部分尸塊拋到河里,另一部分于22日早上掩埋到省會西部某山腳下。為了掩蓋犯罪事實,董某于4月24日聯系遠在江蘇的朋友劉某,謊稱王某很有錢,殺死了以后錢財平均分配。劉某于當日晚趕到石家莊。4月26日上午,二人在建華大街某宿舍內,將王某某之子王某用電線勒死,并于當日晚分尸。4月27日凌晨,二人駕駛轎車把王某尸塊掩埋在元氏縣境內。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劉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