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18時許,省會長安交警大隊五中隊中隊長王洪亮在和平路與建華大街路口執勤。突然,一陣撕心裂肺的孩子哭喊聲傳來。遠處兩名男子向他跑來,其中一名男子懷中抱著的幼兒正哭個不停。“民警同志,我孩子被硝酸燒傷了,能不能幫我們攔個車送孩子去醫院?”男子神情焦急。
那個幼兒右腳已鼓起大大的水泡。此時正值晚高峰,街上車流量較大,經請示交警大隊值班室,并在值班室的調度下,王洪亮迅速用警車送孩子和其家人前往醫院。在沿路交警的幫助下,王洪亮的警車很快趕到友愛醫院。隨后幫著家屬配合急診醫生對幼兒進行治療,直到確認孩子無大礙后,王洪亮才返回工作崗位。
昨日,記者見到受傷孩子的父親。據胡先生介紹,他是湖南長沙人,來到石家莊已有六七年時間,經營首飾加工生意。被燒傷的是胡先生的女兒,只有1歲6個月大。“當天下午,孩子在家里走來走去,可能是不小心,碰倒了放在角落的一小瓶硝酸。”胡先生說,瓶子有蓋,可能沒蓋好,碰倒時意外濺出的硝酸液體灑到了孩子的腳上。
“當時聽到孩子突然哭個不停,我一看心就慌了,騎三輪帶著孩子去醫院,結果趕上晚高峰,焦急中看到交警在路口執勤就向他們求助,沒想到交警會用警車直接送我們去醫院,真是太感謝他們了!”胡先生激動地說。目前,胡先生的小女兒已無大礙,只需換藥包扎即可。
這件事可把胡先生一家嚇壞了,他直說今后要多加小心,更不會隨便亂放危險品了。“在此我也想提醒廣大市民,千萬要吸取教訓,如果家中有小孩子,一定要把各種可能存在危險的物品收好,起碼要放到孩子碰不到的地方,以防發生不測。”胡先生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