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22時許,文安縣公安局董村派出所民警在巡邏中發現南大有村村民夏某在南大有村邊小樹林內用槍支打鳥,現場收繳快排氣槍支1支,氣槍彈丸200余發,及時消除了轄區的安全隱患。董村派出所依法將夏某傳喚派出所接受詢問。違法行為人在小樹林內用槍支打鳥,當場將非法攜帶槍支人員抓獲,繳獲槍支1支,氣槍彈丸200余發,董村派出所依法將夏某傳喚派出所接受詢問。
經詢問,違法行為人夏某(男 ,25歲,文安縣董村管區南大有村人)如實供述了自己于2016年11月份,從網上購得快排氣槍配件自己組裝完成后,攜帶該槍支到小樹林打鳥的事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行為人夏某已被文安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中。
(廊坊傳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