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11月15日,微信公眾號“蠡縣新生活”發布題為“河北保定某縣商城門口發生捅人事件”的文章并配現場圖四張,文章稱“15日下午,河北保定某縣商場外,一男子因發現妻子有外遇,持刀對其連捅數刀,目前,該男子已被相關部門控制,女子傷亡程度不明確”。文章發布后,立刻在網絡中大量流傳,騰訊大燕網保定站也對其進行了轉發。記者調查時發現,該謠言最早曾以視頻的形式流傳,發布者曾稱事發地為西安,隨后被當地警方證實為假消息。
16日上午,由于該消息傳播極快并被知名網站轉發,在網絡上造成了惡劣影響,保定網警很快介入調查。經過核查,“蠡縣新生活”所描述的行兇案件,實際是11月12日發生在貴州六盤水鐘山區市場路南側路口一服裝店東側外墻下。隨后,保定網警立刻聯系了騰訊大燕網保定站,刪除了該虛假信息,并保存相關證據進行進一步調查。
很快,警方找到了微信公眾號“蠡縣新生活”的相關責任人,據警方介紹,微信公號“蠡縣新生活”法人代表為劉某某,男,36歲,蠡縣人;運營人員徐某某,女,31歲,蠡縣人。徐某某在微信群中看到“一服裝店外一男子用刀捅女子視頻”后,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主觀認為是保定周邊某縣商城門口發生的事情,遂截圖四張,采用“河北保定某縣商城門口發生捅人事件”的標題,經過劉某某的審核后進行發布。經詢問,劉某某和徐某某承認是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發布的文章,目的是為了吸引網民眼球增加閱讀量。經民警批評教育,該二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保證以后不再發表未經核實的文章。蠡縣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依法對微信公號“蠡縣新生活”法人代表劉某某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對徐某某依法處罰500元罰款。
保定網警提醒廣大網民,在互聯網上散布不實信息,如果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追究制造、傳播網絡謠言者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