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站內火光迸發小車撞大車
近日,玉濱公路珠樹塢收費站一輛拉載廢紙板的貨車正在辦理手續時,一輛轎車突然由北向南飛速駛來,見前方有貨車正在辦過路手續一沒減速二沒示警,竟直接撞向貨車的尾部。“轟隆”一聲巨響,隨著火光迸發,瞬間小轎車車頭變形,碎片散落一地,車內5名乘員因猛烈撞擊而不同程度受傷。幾分鐘后,坐在后排的傷員才回過神來,在現場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掙扎著走出車門。然而前排駕駛人和乘員因受傷嚴重且車門被撞扁動彈不得。
正在眾人拉拽無效之際,玉田縣交警大隊鴉鴻橋中隊民警巡邏至此,立即下車施救,用撬棍伸進駕駛室與眾人合力將撞扁變形的車門撬開,而后眾人將兩名受傷人員從駕駛室內拽出抬上擔架,送到120救護車內。緊急情況下,民警用警車開道,風馳電掣般地將傷者護送到縣醫院搶救。因傷勢嚴重,坐在前排的駕駛員和乘員雙雙做了開顱手術,其他傷員也進行了及時救治。
戰友相逢千杯少
案發后,玉田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緊急出動,經過現場勘查、調查訪問獲知,該車駕駛人是玉田縣楊家板橋鎮46歲的楊某某,坐在副駕駛室位置的乘員是同鎮44歲的曹某某,二人系戰友。案發當日上午,東北來了戰友譚某某等人,好客的曹某某打電話約來當年一同當兵的其他戰友,加上戰友帶來的朋友,共計10人。曹某某在一家飯店宴請聚會,席間,10人之中有8人飲酒,其中駕車而來的楊某某喝了4兩白酒和1瓶啤酒。酒后,來自黑龍江的譚某某夫婦提出想去鴉鴻橋看看久未見面的妹妹,其他人也想到鴉鴻橋去逛逛。楊某某滿口應承,曹某某坐在副駕駛座位上,譚某某夫婦及另外一女性朋友也乘興坐進由楊某某駕駛的冀B號牌銀灰色小轎車后排座位上。汽車從城內開向玉濱公路向南而去,直到“轟隆”一聲巨響,他們才從睡夢中驚醒。
事故發生后,醫生對傷員進行全力搶救。經醫生診斷,44歲的曹某某全身17處不同程度受損,經多方搶救無效去世。酒后駕車人楊某某,案發后經辦案交警對其抽血送呈唐山市公安局痕檢技術部門檢測顯示,當時酒精含量高達96.4mg/100ml,屬醉酒駕駛。
交警精審
厘清認定責任
此案涉及貨車駕駛人及轎車內5名駕乘人員計6名當事人,經交警大隊辦案民警精審厘清,并報市交警支隊事故處審查同意,最終作出責任認定:轎車駕駛人楊某某醉酒駕駛,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貨車駕駛人楊某某違法駕駛超載越限貨車,負事故的次要責任;而當時尚有生命表征的曹某某及其他3名身體受損者則因為“明知機動車駕駛人飲酒,不得乘坐機動車”之規定,都負自身損失的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