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調度令”經河北省政府授權,由河北省大氣辦作出并下達,從七個方面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或者省政府負有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落實環境保護職責進行調度。負有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落實“調度令”的情況,還將納入對各地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政績考核。
“調度令”提出,發生區域性重污染過程,且具有明顯區域傳輸特征時,有針對性地調度傳輸通道城市(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市及定州、辛集市)共同實施大氣污染物減排措施;京津冀及其周邊城市舉辦重大活動期間,為保障舉辦地空氣質量,調度本轄區內周邊區域共同實施大氣污染物減排措施等。
據悉,1號“調度令”日前已經下達,河北省直相關部門將對“調度令”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除了“調度令”,不久前下發的《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實施方案(2016—2017年)》則提出,到2017年,河北全省PM2.5年均濃度達到67微克/立方米,較2015年下降13%,并劃定了“禁煤區”,涉及廊坊、保定的18個縣(市、區)等,此方案被很多民眾冠以“史上最嚴”稱號。
另據河北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透露,10月下旬到今年年底,河北中南部地區可能出現至少4次重污染天氣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