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重群眾負擔,加快推進實施電代煤、氣代煤
禁煤區涉及保定、廊坊市18個縣(市、區),包括1個城市建成區、14個縣城建成區(含404個城中村)和3345個農村(約105.4萬戶)。目前,建成區集中供熱率僅為60%左右,農村采暖仍以分散燃煤為主,居民生活質量差、區域大氣污染嚴重。
為此,意見提出,加快推進實施電代煤、氣代煤,對禁煤區內企事業單位燃煤鍋爐加速淘汰和改造替代,對禁煤區建成區大力發展集中供熱,力爭用一年多的時間實現禁煤區除電煤、集中供熱以外的燃煤“清零”目標。
我省將對禁煤區農村嚴格控制范圍、統一相關政策,不加重群眾負擔、尊重群眾意愿,同時兼顧群眾承受能力,加大政府投資力度,參照燃煤成本給予運行費用補貼。
電代煤將配套電網建設改造,進行房屋保溫修繕;氣代煤采取“宜管則管”“宜罐則罐”方式實施
意見要求,電代煤將配套電網建設改造,為鼓勵使用低谷電,主要推薦選用蓄熱式電暖器。為保證采暖效果,鼓勵縣(市、區)組織農戶對保溫效果較差的房屋有序實施門窗、外墻保溫修繕,修繕費用主要由農戶自行承擔,屬地政府可統籌資金給予適當補助。
氣代煤由保定、廊坊市組織各縣(市、區)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有資質、有實力、有業績、氣源有保障的供氣企業,采取“宜管則管”“宜罐則罐”方式實施。戶內生活采暖主要配備燃氣壁掛爐。測算氣代煤后戶均新增采暖用氣量,參照燃煤成本,核定每戶每年最高按1200立方米給予補貼。
電代煤、氣代煤每戶最高補貼分別不超7400元、2700元
按照農村居民電代煤或氣代煤每戶負擔一致的原則,對農村電代煤用戶按設備購置安裝(含戶內線路改造)投資的85%給予補貼,每戶最高補貼不超過7400元,其余由用戶承擔。給予采暖期居民用電0.2元/千瓦時補貼,每戶最高補貼電量1萬千瓦時。對農村氣代煤用戶按燃氣設備購置安裝投資的70%給予補貼,每戶最高補貼不超過2700元,其余由用戶承擔。給予采暖用氣1元/立方米的氣價補貼,每戶每年最高補貼氣量1200立方米,補貼政策及標準暫定3年。
意見提出,禁煤區農村公辦衛生所、學校和村委會等非營利性公益場所電代煤或氣代煤,市、縣可參照以上投資補貼標準。非公益性生產經營場所,由縣(市、區)督促用戶自行負責實施。禁煤區不再推廣潔凈型煤和爐具,鼓勵已建成型煤企業轉型升級,各級政府要優先給予支持。對采用空氣(地)源熱泵、電鍋爐等方式替代燃煤的農戶,可按電代煤投資和運行電費補貼標準執行,其余投資由農戶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