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年繳費制。參保居民于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進行參保登記,每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足額繳納下一年度醫療保險費,逾期不予辦理。參加秦皇島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有:具有秦皇島市城鄉戶籍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已取得居住證非本市戶籍的居民;常年在本市城鄉就學的中小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入托的學齡前兒童;駐秦皇島市的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不得同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得重復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秦皇島市2017年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五保供養對象、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補助,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的個人繳費部分,按60%給予資助,通過城鄉醫療救助等渠道解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主要用于支付門診包干費用、門診慢性病費用、住院費用、購買大病保險費用及政策規定應由基金支付的其他費用。參保居民住院或在門診發生醫療費時,須持社會保障卡直接在全市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經審批轉往外地就醫或長期異地居住人員須到各縣區保險機構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