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發改委、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擴大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地方試點范圍實現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全覆蓋的意見》指出,實現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營養改善計劃全覆蓋,是落實聚焦精準扶貧,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舉措。
意見強調,地方試點所需資金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保證,中央財政將根據上一年度地方財政投入、組織管理、實施效果等因素給予獎勵性補助。要統籌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薄弱學校改造、義務教育學校建設等項目和資金,新建改擴建一批學校食堂,滿足學生就餐需求。
在食品安全方面,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對學生營養餐生產、加工、配送等全過程的監管,確保不出食品安全事故。
據了解,自2011年秋季學期起,國家在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啟動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工作。中央財政為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學生在校時間200天計算),所需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