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 楊鳳臨)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衡水市第四人民醫院傷醫案犯罪嫌疑人李剛批準逮捕。
據悉,2003年,李剛在發生車禍后曾到衡水四院進行診治,后腿部感染,繼而右腿殘疾。2016年7月21日17時許,李剛因懷疑當時主治大夫劉廣躍診治不力等原因,到衡水四院找到劉廣躍,用隨身攜帶的折疊刀,持刀對劉廣躍連捅數刀,致劉廣躍失血死亡。
該案發生后,最高檢要求河北省檢察機關迅速了解案情及進展情況,積極采取措施,主動介入案件偵查并啟動案件督辦程序。
7月22日,衡水市公安局宣布犯罪嫌疑人已于當日下午被抓獲。
7月29日,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以犯罪嫌疑人李剛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桃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桃城區人民檢察院于8月5日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目前,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