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省水利廳獲悉,為確保水資源費改稅順利推進,我省強化取用水戶計量設施安裝,重點推廣在線監控計量設施,對年取水量10萬立方米以上的取用水戶,全部安裝在線計量設施并盡快接入省級水資源監控平臺;對年取水量1萬立方米以上的,逐步實現在線監控。在地下水超采區,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再新批地下水取水量。
從7月初開始,省水利廳督促各市縣(市、區)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地稅部門,迅速對轄區內所有取用水戶開展一次拉網式摸底調查,確認水資源稅納稅人,全面掌握取水地點、水源類型、取水方式、取水用途、取水規模和計量設施等基本情況。9月1日前,對未辦理取水許可但繳納水資源費的取用水戶,責令其限期補辦取水許可手續,依法核發取水許可證,并將取用水信息及時移交同級地稅部門,對不符合取水許可條件的依法予以取締。
嚴格取水許可審批,對新增取水戶,認真組織開展水資源論證,在總量控制紅線內按照統籌協調、綜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則核定許可水量。在地下水超采區,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再新批地下水取水量。同時嚴格執行水資源稅征收標準,在地下水一般超采區取水的,按照非超采區水資源稅額標準1.5倍征收;在地下水嚴重超采區取水的,按照非超采區水資源稅額標準2倍征收。